10月20日上午8時30分許,上海市長寧區延安西路遵義南路路口,一輛72路公交車在左轉時,直接撞倒一名綠燈時步行通過斑馬線的女子,女子被拖行了近10米,當場死亡。據目擊者介紹,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公交車沒能在斑馬線上禮讓行人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47條、90條明確規定,“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,應當減速行駛;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,應當停車讓行。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,遇行人橫過道路時,應當避讓”,違反規定的可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。
根據去年年底公安部公布的數據顯示,2013年至2014年,全國在斑馬線上因不禮讓導致的交通事故有4907起,共造成1145人死亡,其中發生在城市道路的不禮讓斑馬線事故最多,占總數的67.4%。
重要提示:
1、車輛通過斑馬線時,要嚴格執行“五三二一”操作法,提前減速,遇行人通過時,停車讓行。
2、車輛在通過路口、學校、醫院等特殊路段時,要提前減速,最高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/小時(各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調整,但不得高于30公里/小時),凡是加速通過的車輛,一律視為超速。
權秦雍(安保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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